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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九與企業公民

紅灣半島不倒了。感謝天,讓香港避了這一劫。

《明報》社評說,紅灣事件看到了公民社會的壯大,日後政經運作必須調整。此話像在暗批,香港的商業運作可能要因為市民的反對聲音而繼續「被迫」作出讓步,「營商自由受到衝擊,投資者信心難免受到影響」。

這話不對。在成熟的公民社會,商界是重要的持份者,公民社會也包括商界。公民社會要求商界與其他界別多互動,「一個對社會有責任心的企業公民,才是一個受人尊敬的企業」。

上段最後一句,是跨國大企業GE通用電器的口號。可惜,香港的大企業,對如何成為有良心的企業公民,似乎仍未作出反思。

企業在商言商,為股東爭取最大利潤,無可厚非。然而,營商當然不是胡來,法律法規是明顯的制約;而保護環境、確保可持續發展等觀念,是社會價值的制約。

全球化的跨國企業早已明白,公司聲譽往往仰仗企業在環境和社會問題的表現,而非僅靠公司業績。因此,企業需要與環保和其他非政府組織努力溝通,周而復始,就形成了一種多方利益制衡下的「企業公民」價值觀。

套入西九爭議。要地產商主導的發展模式成功,取決於他們是否成熟的企業公民。今天,企業是被那四十公頃的大胡蘿蔔吸引了,才願意承擔支持文化的責任。可是,如何將忽然文化熱潮持續化、制度化?

紅灣的業主之一也有提交西九建議書。紅灣兩位發展商登報說:我們承諾會繼續為建設香港而努力。也許他們仍不甘心不服氣,可是,互動的公民社會已起步,讓持份者心平氣和地討論、磨合吧,西九發展真不能急急上馬。

13-12-2004
黃英琦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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